2016—2017学年第二学期
课 程 重 修 的 通 知
各学生班:
新教务管理系统中已经开放课程重修选课,现将有关要求及操作流程通知如下:
一、重修的对象
修业年限内在专业培养方案中对应的学期(主要指2、4、6、8学期)所开课程不及格的学生。上一学期考试不及格的学生,应参加本学期开学初补考,此次不可重修选课。
二、选课和缴费的时间:
3月1日 8:00 —— 3月20日 23:00
三、选课要求
1、如开设了课程重修班,学生应选择到重修班学习,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酌量选择重修课程,尽量避免课程冲突和跨校区选课。
2、学生(含在修业年限内的结业生)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重修选课和缴费,逾期不再办理。时间截止后,将清除系统中未缴费数据。选课、缴费成功后,可在个人课表中查询到相应课程信息。
3、学生应参加相应上课班级的学习和考试,重修班的考试与课程统考同时进行。
四、选课和缴费的步骤:
请按照通知“重修选课缴费的步骤”进行操作。
五、咨询电话及办公地点
校本部:88836121 地点:二办305
铁道校区:82656608
地点:世纪楼805
湘雅校区:82650091
地点:教学楼后栋704
本科生院
2017年3月1日
2016—2017(二)重修班课表.xl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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